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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資訊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局資通安全相關業務之執行。 二、本局辦公室自動化之規劃及建置。 三、本局電腦設備、應用軟體採購、委託設計與維護。 四、本局電腦作業資料與應用系統維護管理。 五、本局業務電腦化作業人員訓練與講習。 六、證券期貨週邊單位資通安全業務之監督與管理。 七、執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協調聯繫。 八、配合本會督導管理證券暨期貨相關單位電腦作業。 九、配合本會督導管理證券暨期貨市場交易資訊之使用。 十、協助本會規劃建置電子化政府。 十一、協助本會與政府機關資訊作業之協調聯繫。 十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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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