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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7條

中藥化學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藥活性成分之化學研究。 二、中藥活性成分與衍生物之設計及合成研究。 三、中藥品質管制之標準化研究。 四、中藥化學成分資料庫之建置。 五、其他有關中藥化學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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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