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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科學技術基本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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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以下簡稱科技計畫):指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第3條科技計畫之範圍如下:一、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編列預算自行辦理者。二、本部或所屬機關(構)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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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