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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體船隻進口通關辦法 第8條

凡不隨船售與收貨人之船上物品,應於船隻進口後開列清單申請海關派員 監視裝箱加編標記號碼後,押存海關倉庫,並由船公司、代理行或收貨人 開列進口艙單向海關申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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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