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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 第35條

訴願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得為一切訴願行為。但撤回訴願,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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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