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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4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章程其內容除應符合公司法之規定外,並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之事項。 二、本規則第三十二條所定之事項。 三、會計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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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