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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82條

其他事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主管機關為保障公共利益或維護市場秩序另有規定外,不適用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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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