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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72.08.10 訂定)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八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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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所稱基金保管機構,指受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委託,保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銀行。本辦法所稱受益…第3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權,按受益權單位總數,平均分割,每一受益憑證之受益權單位數,依受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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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