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證券業暨期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
› 第11條
證券業暨期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 第11條
證券業及期貨業對於電腦之程式及其設計、測試、製作、使用、維護,均 應嚴密管制。 前項管制之內容,指程式指令、工作控制語言、程式變更申請單及程式之 製作標準、規範說明、測試報告、變更報告等文件。 程式之製作應建立審核程序,於程式設計完成時,由非原程式設計人審核 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0條
看 證券業暨期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 全文
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