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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
› 第1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警械使用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十一條
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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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本標準所定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及喪葬費,由各該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第8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看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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