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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二條規定之警察任務,區分如左: 一、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為警察之主要任務。 二、依法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之輔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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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