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 第13條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護理機構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