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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紀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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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紀律法 第12條
第 二 章 財政收支
中央對於財政紀律異常之地方政府,應訂定控管機制。 前項異常情形控管機制由行政院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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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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