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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 第7條

本會開會除重大決議需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外,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決議事項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本會委員對具有利害關係之議案,應行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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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