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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10條

諮詢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法制處處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幕僚作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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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