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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7條

本部各機關(單位)應依諮詢會議案內容派員列席報告或備詢。 諮詢會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其他學者專家、政府機關、公會或團體派員列席提供意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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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