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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6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關務相關業務之執行及國際組織活動之參與。 二、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先期作業、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研擬、規劃及協調。 三、施政報告、重大個案計畫之管制、考核及評估。 四、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研析、推動及管考。 五、出版品之審核及評估。 六、特別關稅相關事項。 七、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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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