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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7條

通關業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通關業務政策、法令訂定、修正、解釋之研擬及相關業務之督導。 二、進口、出口、轉口、轉運貨物(櫃)通關業務。 三、快遞貨物通關業務。 四、郵遞物品通關業務。 五、出、入境旅客行李通關業務。 六、通關相關業者管理法規訂修之研議。 七、規費之徵收、代徵及邊境管理代辦事項。 八、關稅配額政策及法令之研擬。 九、優質企業制度之規劃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通關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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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