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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4條

各地區關稅局辦事細則,由各地區關稅局擬訂,報請關稅總局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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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