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 第3條
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3條
各地區關稅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進口關稅之徵課事項。 二、關於貨物稅、商港建設費及其他稅捐之代徵事項。 三、關於出口貨物通關事項。 四、關於私運貨物進出口之查緝及處理事項。 五、關於運輸工具通關管理及報關行設置管理事項。 六、關於進出口貨棧及貨櫃集散站之監管事項。 七、關於保稅工廠、保稅倉庫之設立、管理及考核事項。 八、關於依法受託代辦業務事項。 九、關於貨物進出特定地區通關事項。 十、關於所屬巡緝艦艇及通訊設備管理、維護事項。 十一、關於其他關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條
看 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全文
第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