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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15條

本通則自公布日施行。 本通則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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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