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 第3條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簽證,係指貿易署或其委託之單位簽發輸入許可證;所稱免證,係指免除輸入許可證。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