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身心障礙者數位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 › 第13條

身心障礙者數位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所稱數位化圖書資源,指視覺功能障礙者、學習障礙者、聽覺障礙者或其他感知著作有困難之特定…第3條教育部依本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指定之圖書館(以下簡稱專責圖書館),應規劃辦理下列數位化圖…第4條專責圖書館應依身心障礙者需求,徵集數位化圖書資源;其徵集方式如下:一、接受贈與。二、自行採購…第5條專責圖書館為有效管理數位化圖書資源,應將徵集到館之數位化圖書資源分類編目及建檔管理,並提供便…第6條專責圖書館典藏數位化圖書資源,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應用為限,並應採帳號或其他權限控管方式管理。第7條專責圖書館辦理數位化圖書資源接觸服務,應提供身心障礙者以電話、通信、傳真或網際網路方式提出申…第8條專責圖書館應有適足人員編制、設備及空間,提供身心障礙者接觸服務,並備置符合身心障礙者需求之接…第9條專責圖書館應蒐集世界各國數位化圖書資源採用之格式及服務方式,以辦理數位化圖書資源推廣及研究,…第10條專責圖書館應統合各機關及民間團體數位化圖書資源,建置單一查詢窗口網站,並提供身心障礙者無障礙…第11條教育部應寬列數位化圖書資源服務預算,補助專責圖書館辦理各項數位化圖書資源服務。第12條專責圖書館每年應提出工作成果報告,報教育部備查。
← 第12條看 身心障礙者數位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