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
› 第1條
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正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以下 簡稱本法)
第三十八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辦法之補助,以依本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達本辦法補助標準者為對象。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托育補助費,係指身心障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
第4條
本辦法所稱養護補助費,係指身心障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
第5條
本辦法補助項目所需經費,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逐年編列經費預算辦理。財政確有困難者,應由…
第6條
申請生活補助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且…
第7條
生活補助費每月核發標準如下:一、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
第8條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停發生活補助費:一、受補助人死亡。二、受補助人已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
第9條
托育補助費或養護補助費之補助標準如下:一、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二、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
第10條
身心障礙者年滿三十歲或年滿二十歲其父母之一方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上,並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第11條
家庭中有二名以上身心障礙者,並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第三條或第四條所列之機構者,…
第12條
以詐欺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或領取各項補助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補助或停止補助,已補…
第13條
本辦法所定家庭總收入之應計算人口範圍及計算方式,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但非低收入戶及非中…
第14條
本辦法所定各項補助之申請文件及審核程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第1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
看 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