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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編用辦法 第20條

編用各型車輛之所有人、駕駛人,對配合車輛編用工作具有顯著績效者,得由主管機關給予適當獎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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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