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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編用辦法 第7條

省(市)公路監理機關對領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人員平時即應納入編用管理。但外國籍人員,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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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