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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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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 第15條
軍中新聞紙及雜誌發行之特定事項規定如左: 一、各軍種: (一) 取銷國內外新聞報導 (外島報紙除外) (二) 與本軍的重大措施、活動、任務相配合。 (三) 應刊登友軍重大新聞,以增進團結。 二、軍團級: (一) 以報導本單位特性有關的重大措施與活動為主。 (二) 後勤單位應著重後勤補給、生產、支援等任務之配合。 (三) 訓練單位,應與訓練有關之任務相配合。 三、外島: (一) 地區軍政重大措施。 (二) 常備戰士家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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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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