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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新聞紙雜誌發行管理辦法 第16條

軍中新聞紙及雜誌不得刊載左列事項: 一、妨礙軍事機密者。 二、損害部隊榮譽者。 三、影響官兵或軍民情感者。 四、有害官兵身心健康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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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