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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辦法 第3條

軍費生具志願役現役軍人身分者,按原身分發給薪俸,不發給津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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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