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軍事審判法 › 第6條

軍事審判法 第6條

本法稱當事人者,謂軍事檢察官及被告。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軍事審判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