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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62條

軍事檢察官於審判庭審判期日,應蒞庭執行職務。 軍事檢察官於戰時上訴案件,得提出意見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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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