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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 第14條

軍品採購預算在一定金額以上者,除有特定原因外,以公告招標辦理;未 達一定金額而在一定金額百分之十公上者,得比價辦理;未達一定金額百 分之十者,得由單位主官授權經辦單位,取得兩家以上之估價單,進行比 價或議價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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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