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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 第20條

軍品採購,發現廠商串通圍標,圖以詐術取得不法利益,有確實證據者, 應當場宣布廢標,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決標後被檢舉,經查明屬實者,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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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