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軍事法院辦理審判案件訴訟文書影印攝影抄錄費用徵收標準 › 第1條

軍事法院辦理審判案件訴訟文書影印攝影抄錄費用徵收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訴訟文書之黑白影印費,A3、B4規格紙張每頁徵收新臺幣三元,A4、B5規格紙張每頁徵收新臺幣…第3條訴訟文書之攝影費,每張徵收新臺幣十元。第4條訴訟文書之抄錄費,每百字徵收新臺幣十五元;其未滿百字者,以百字計算。第5條軍事法院依本標準徵收之各項費用,應依規定繳交國庫。第6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看 軍事法院辦理審判案件訴訟文書影印攝影抄錄費用徵收標準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