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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儲蓄辦法 第9條

軍儲人員不得以私人身分委託辦理軍儲業務單位任何人員代辦儲蓄,否則 ,接受委託辦理之人員應從嚴議處,委託人員如因而發生金錢損失或糾紛 時,辦理軍儲業務單位,概不負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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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