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 第44條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44條

持有卹亡給與令之軍人遺族,除依軍人撫卹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外,其在領卹有效期間,並得參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之規定予以優待。
AI 白話解釋
← 第43條看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全文第4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