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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給與標準 第3條

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四項後段所稱搶救災害,係指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災害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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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