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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監獄規則 第48條

受刑人除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每日運動半小時至一小時,但因作業種類認 為無運動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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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