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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立功結婚輔助辦法 第3條

前條所稱戰功,係指直接參加對敵作戰,或在敵砲火射擊下從事支援作戰 ,或因鎮壓暴亂,依戰時勛獎權責所頒授之勛獎為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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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