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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第33條

各級預算分配單位辦理預算分配或追減,應設置「預算分配登記卡」 (格 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七) ,登記預算分配情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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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