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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第34條

預算支用,係依據年度施政工作計畫與預算,在奉分配之預算額內,按法 定程序支用而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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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