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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往設限地區紡織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電子簽證之適用範圍為輸往設限地區紡織品輸出許可證及其相關出 口配額證明文件之申請、修改及註銷作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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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