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 第19條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19條

因應國際貿易保護措施之補助,包括反傾銷稅、平衡稅、防衛措施及其衍生案件之調查或複查應訴。 前項衍生案件之補助,以情況特殊經貿易署專案核准者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