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 第6條

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第6條

排水幹線應設於重劃區內最低處,並應能兼顧地表及地下排水。 排水路採用具涵養水資源及維護原有重劃區生態之工法,避免於渠底採混凝土打底等硬體鋪面。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