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 第84條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84條

金融事業辦理各種授信,撥款前之約據及傳票,應於貸放前先經金融事業專任會計人員及主管人員或渠等授權人員審核簽章始准轉帳付款,不得事後補章。
AI 白話解釋
← 第83條看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全文第8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