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 第59條

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59條

進出園區之車輛通行各門崗時,無論有無攜運貨品,值勤保安警察得採辨識方式或查對無誤後放行出區。 在園區內尚未設置崗哨之保稅範圍,得由值勤保安警察採不定時、不定點實施週邊出入口攔檢方式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8條看 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全文第6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