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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廠房及相關研究生產設施徵購辦法 第3條

徵購標的得由管理局租售予經管理局核准之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研究機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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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