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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1條

第 七 章 罰則
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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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