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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執行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辦法 第4條

已依本辦法或其他法規享有發給補助、救助或其他給與者,不得就同一事項依本辦法重複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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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