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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5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授予二種以上獎章。 本獎章頒給外國人時,得不受頒給等次之限制。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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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有具體事蹟者,頒給農業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一、…第3條本獎章除由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主動頒給外,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人員之請頒,應由其服務機關(…第4條本獎章之請頒,由本部審查通過後頒給之。第6條本獎章之頒給應附發證書,其格式如附表三。但頒給外國人者,得視實際需要另定之。第7條本獎章之頒給,應以公開儀式為之。受獎人死亡者,得於身故後一年內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第8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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